原则上应为“十四五”规划、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复的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或省级规划和相关实施方案中的重点项目。新开工项目要求前期研究论证充分,具备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原则上能够在 2024 年底前开工建设。申报要求
原则上应为“十四五”规划、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复的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或省级规划和相关实施方案中的重点项目。新开工项目要求前期研究论证充分,具备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原则上能够在 2024 年底前开工建设。在建项目的开工时间应在 2021 年 1 月 1 日之后,能在 2024 年形成较大实物工作量。已完工或投资完成额超 80%的项目不得报送。同时要严格落实各渠道建设资金
2023年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了更新设备和推动消费品更新换代的重要性。紧接着,在2024年2月2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在第四次会议中进一步明确了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及消费品更新换代的政策方向。
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政发〔2024〕8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北京城市副中心“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经信局〔2022〕166号),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起草了《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